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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2-21 10:32:19来源(作者):
崇左市委、市政府根据自治区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委员会的反馈意见,近日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各大中专院校等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开创档案事业发展新局面。
《通知》从七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整改的意见和要求:
一、加快推进档案馆舍建设。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本市综合档案馆主体工程的建设任务。大新、天等、扶绥县档案馆舍的建设要做好规划、落实用地,多方筹措资金,尽快启动开工建设。江州区档案馆建设已列入总体规划,宁明、龙州县档案馆也要规划重建,力争到2012年完成新馆建设任务,彻底改变该市档案馆舍陈旧的落后面貌。
二、改善档案局(馆)设备设施。档案库房要配有空调机、去湿机、档案杀虫、消毒、防霉机等档案安全保管设备;要增加档案装具,以满足档案接收的需要;要更换所有档案木箱木柜,真正达到档案室铁门、铁窗、铁柜“三铁”要求;要配置必需的现代化办公设备,各档案馆用于档案管理的专用电脑不少于4台。
三、切实将档案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级人民政府应依法将档案事业和重点档案保护、抢救、征集、征购等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档案保护费按馆藏档案每年不少于1.5元/卷,并随着馆藏量的增加而增加。
四、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市本级和各县(市、区)要将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政府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加大对档案信息化建设和档案数字化工程的政策、资金和技术支持,加快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市、县(市、区)机关档案室要全部使用GD2000档案管理系统软件,实现计算机管理档案。
五、加强档案资源建设。
六、扎实开展各项档案基础业务工作。
七、将档案工作列入全市“三个文明”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促进各级各单位领导、干部重视档案工作,全社会支持档案工作,为档案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