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档案局关于印发郭声琨、马 飚同志批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2-21 10:32:17来源(作者): 

桂档办〔2009〕4号

 

自治区档案局关于印发

 

郭声琨、马  飚同志批示的通知

 

各市、县(区)档案局:

    2009年1月12日,自治区党委书记郭声琨就广西档案工作获得“全国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先进单位”做出批示:“值得祝贺,望再接再厉,为我区档案事业发展做出新贡献。”2008年12月30日,自治区主席马飚批示:“特此祝贺!并向我区档案系统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慰问!

    自治区领导的批示,既是对档案工作的关心重视,更是对全区档案工作者的激励和鞭策。全区各级档案部门要迅速将自治区领导的批示传达到全体干部职工,并按照批示精神,安排好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档案工作,把评估作为新起点、新契机、新动力,发扬成绩,改进工作,齐心协力推动全区档案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做新贡献。

 

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