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直属机关和驻桂中直单位2010年度档案工作检查顺利完成

发布时间:2012-02-21 10:31:59来源(作者): 

为加大对机关档案工作的监督与指导,有效督促机关做好档案各项基础工作和年度归档工作,全面提高机关档案工作总体水平,自治区档案局于2010年11月15日起,依据《自治区直属机关档案工作检查记分办法》,对纳入中、区直单位档案工作协作组管理的131个单位进行年度档案工作检查。通过各有关单位自检自查及自治区档案局机关档案工作检查组进行的集中检查和实地抽查,此项工作已顺利结束。在应检的131个单位中,实际参检111个单位,20个单位因没有按时完成归档文件整理工作或其他原因未接受检查,占应检单位的15.27%。参检单位中,优秀单位49个,合格单位61个,不合格单位1个,分别占参检单位的44.14%、54.96%和0.9%。

检查结束后,自治区档案局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通报》充分肯定了各机关单位档案工作的成绩:一是领导重视,为档案各项工作开展提供了更好保障;二是制度健全,档案基础业务工作更加规范;三是勤奋钻研,档案工作者业务能力不断增强;四是标准齐全,各门类档案整理质量水平不断提高。而对机关单位档案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也给予了指出,如个别单位对档案工作不够重视。档案工作机构、人员、各项制度没有落实到位,年度归档工作没有按时完成;档案门类归档不够齐全。许多单位习惯于仅重视文书档案、照片档案、会计档案的归档,而对科研、基建、录音、录像、实物、电子等门类档案整理归档较少;文件收集不够完整。个别单位以需要保密为由,没有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及时收集齐全归档,甚至不归档,造成应归未归或归档文件材料不全等情况;归档文件保管期限划分不够准确等。

针对存在问题,《通报》提出了明确要求:(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增强做好档案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注意积累,强化收集,积极做好机关档案室档案资源建设工作。(三)全面学习,准确把握,合理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四)规范管理,常抓不懈,高度重视档案安全工作。(五)制定目标,以评促升,积极开展档案室定升级活动。通过开展定升级活动,进一步提高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和现代化管理水平,推动单位档案工作的全面发展,更好地为本机关各项工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