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领导对自治区档案馆业务建设工作情况作出批示

发布时间:2024-05-14 18:55:05来源(作者): 自治区档案馆 李嘉敏

  近日,国家档案局对副省级以上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总体情况进行通报,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馆获评为优良等次。自治区党委书记刘宁和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周异决先后对自治区档案馆上报的业务建设有关工作情况报告作出批示,要求自治区档案馆再接再厉,把档案工作做好,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做出贡献。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档案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四个好”“两个服务”目标任务,大力推进档案资源体系、档案利用体系、档案安全体系建设,各项业务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在全国副省级以上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中,2018-2022年业务建设情况等次为优良,创建全国示范数字档案馆、重大活动档案收集征集、民族档案工作等多项工作得到国家档案局通报肯定。

  接到批示后,自治区档案馆高度重视,迅速召开馆务会专题学习批示精神,研究部署有关整改工作,要求及时梳理问题清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切实抓好整改。下一步,自治区档案馆将切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领导批示精神,以此次业务建设评价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聚焦主责主业,夯实基础业务,做实做好业务建设评价“后半篇文章”,持续提升档案馆基础业务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为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贡献档案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