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县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通过国家验收
发布时间:2011-12-22 16:12:00来源(作者):
2011年12 月15 日,合浦县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下称创建示范县)通过国家验收,成为广西首个创建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和全国首批创建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
12 月14 日至15 日,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组对合浦县创建示范县工作进行验收。在县红林大酒店1 号会议室召开了全体会议,自治区档案局胡冬林副局长、北海市委莫亦翔副书记、北海市档案局李淑琴局长、县委林德光副书记、周国福、宋文平副县长、县人大常委会张荣副主任、县政协封子合副主席、县创建示范县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等50 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验收组组长、重庆市档案局副局长李娥明同志主持。验收组听取了合浦县开展创建示范县工作情况报告和预验收情况汇报;观看了合浦县开展创建示范县活动专题片;对山口镇政府、党江镇亚桥村等13 个单位和合浦县档案局(馆)涉农档案管理及涉农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情况。
验收组认为,合浦县的创建示范县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工作组织保障有力。对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及时提供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建立了新农村建设档案示范县活动的协调机制和长效机制,并把乡镇和村级档案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体系,有效地推动了全县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开展。二是档案部门加强指导,创建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各涉农部门协调配合,创建工作整体联动。四是乡镇加强管理,创建工作稳步推进。全县15 个乡镇达到了自治区县直机关三级档案室的标准。五是村级档案工作水平逐步提高,创建工作成效显著。全县村级建档率达100 %, 60%以上达到规范化的标准,125 个村(社区)配备了计算机和档案管理系统,并通过互联网、光盘和文件汇编等形式基本实现了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合浦县创建示范县工作达到了《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验收标准》 的要求,对广西开展创建示范县活动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同意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