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暨档案验收
发布时间:2020-04-16 12:34:48来源(作者):自治区档案局 高力
近日,自治区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在全自治区组织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暨档案验收,自治区档案局积极派员参加了桂林、贺州等市有关验收工作。
自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以来,自治区档案局高度重视污染源普查档案建档和管理工作,积极协助自治区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多措并举有序推进全区污染源普查档案工作。一是及时转发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并要求各级污染源普查机构和档案部门要通力合作,紧密配合,协同推进污染源普查档案工作,把档案工作纳入普查整体工作部署,做到档案工作与普查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验收。二是注重加强档案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普查档案工作水平。将普查档案培训内容列入每年培训计划,多次派出业务骨干协助自治区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对普查档案人员进行培训,并就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讨论,切实帮助解决普查档案整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积极加强普查档案工作督促指导,定期开展工作调研,协助制定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档案整理手册,进一步细化档案归档范围和整理方法,为规范全区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提供了有力保障。四是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档案检查验收办法》,明确档案检查验收流程,进一步促进普查档案规范管理,确保普查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为普查工作留下重要的凭证和依据,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撑。
验收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