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启动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年度考核测评工作
发布时间:2012-08-09 09:37:33来源(作者):

学习研讨会现场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全面提高档案馆的安全保障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档案馆的基本功能和社会功能作用,把档案馆建设成为档案安全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档案利用中心、政府信息查阅中心、电子文件(档案)备份中心“五位一体”的公共档案馆,更好地为党和政府工作大局服务,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服务。2011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制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年度考核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全区所有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都列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着重从档案工作的条件保障、基础业务、信息化建设、开发利用、服务创新等五个方面进行。为让考核工作做到考核目标明确,考核指标合理,考核效果明显,自治区档案局同时还分别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级市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年度考核标准》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年度考核标准》。《考核标准》把条件保障、基础业务、信息化建设、开发利用、服务创新等五大方面的内容细分成16项工作56个考点,具有很强的操作性。考核时将依照这些考核内容采取满分为100分的计分制办法逐项评查,通过听取汇报、审核依据性材料、实地检查等方式,汇总最后得分在90分以上则评为优秀等级,其余则按得分情况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及不合格给予评定,对年度考核结果将通报各地党委、政府。其中,对连续两年获得优秀等级的市、县(市、区)档案馆,广西区档案局将给予表彰奖励。
由于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年度考核工作在广西是新开展的工作,且考核内容多、工作量大,为保证考核工作准备到位、实施有效,广西区档案局虽然2011年制定下发了《办法》,但真正实行考核时间则从2012年开始启动并列为当年的重点工作来部署。为便于受考核单位准确掌握考核标准,确保考核计分方法的统一和公正,广西区档案局还采取措施把工作做细做实:一是选择试点做好考核摸底工作。2012年初,广西区档案局就分别选择了两个市级、4个县(区)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做为年度考核试点单位进行初评,以此了解年度考核工作的可行性及解决考核工作中出现的难点问题。二是召开由各市档案局业务指导科科长参加的档案馆建设年度考核标准学习研讨会,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县(市、区)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年度考核标准》及条款说明进行学习讨论,以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要求,准确掌握考核标准,确保年度考核工作顺利推进。三是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县(市、区)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年度考核标准〉有关条款说明》,对每个考核点的条款内容、考核方式、计分方法都进行详细说明,使考核标准易于操作,提高考核工作的执行力。在档案馆建设年度考核标准学习研讨会上,广西区档案局副局长史博强调,开展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年度考核工作,将有利于整体推进档案馆各项工作发展,有利于推进各市、县(市、区)档案工作平衡发展,有利于提高当地党委、政府对档案工作的重视支持力度,有利于调动档案工作人员积极性,有利于档案事业宏观管理模式的改进。这一做法不但可以实现促进档案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目标,更是使档案工作实现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速度相匹配的有力抓手,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一定要认真抓好这项工作,并抓出成效,抓成亮点。目前,广西各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年度考核工作正有条不紊的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