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签批“两办”转发《自治区档案局关于做好全区机构改革中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8-11-20 11:59:26来源(作者):自治区档案区局馆室处 高力
近日,自治区党委书记鹿心社和自治区主席陈武分别签批同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档案局关于做好全区机构改革中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在我区档案系统尚属首次,体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贯彻落实中办、国办转发《国家档案局关于在地方机构改革中加强档案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做好全区机构改革中档案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
我区收到《意见》后,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黄伟京当即批示要求自治区档案局牵头组织贯彻落实。自治区档案局迅速组织传达学习《意见》要求和批示精神,并召开局务会专题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及时成立起草小组负责起草《实施意见》。起草小组在充分领会掌握《意见》精神和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实施意见》并经几番反复讨论、征求意见、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正式文本报请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
《实施意见》的顺利出台,将为我区各级机构改革中的档案处置和管理工作提供明确的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为确保全区各级改革涉及部门和单位档案的妥善处置和安全管理提供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