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书记鹿心社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作出批示

发布时间:2021-08-11 09:19:58来源(作者):自治区档案局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重大历史时刻,7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新馆开馆之际作出重要批示,为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全区各级档案部门和广大档案工作者倍感振奋、备受鼓舞、干劲十足。

  国家档案局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通知》后,自治区党委书记鹿心社第一时间作出批示:全区各级档案部门和广大档案工作者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好”的目标要求,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保管好利用好我区红色档案资源,充分发挥档案工作存史资政育人作用。要以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档案法和《“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加强有效保护和利用,大力提升档案信息化水平,推动档案事业创新发展,为加快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长期以来,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档案工作,自治区党委书记鹿心社多次对档案工作作出指示批示,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黄伟京多次部署推进档案工作,深入自治区档案局、档案馆调研指导,出席全区档案工作会议、自治区档案馆建馆60周年座谈会并讲话,协调解决档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自治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将档案事业纳入其中,提出“推动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应用”“加强档案保护和利用工作,推进档案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以自治区“两办”名义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广西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当前,全区档案事业稳步发展,全社会档案意识不断增强,档案基础设施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扎实推进,档案资源体系、利用体系、安全体系建设成效显著,档案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显著提升。

  启航新征程,全区将深刻体悟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及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关于学习贯彻工作的指示批示要求,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迅速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热潮,紧紧围绕四个“好”和两个“服务”的目标要求,保管好利用好我区红色档案资源,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档案法,全面推进档案治理体系和资源体系、利用体系、安全体系建设,强化信息化、科技和人才支撑,推动“十四五”档案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实现更高质量创新发展,为加快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