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非行政许可审批办理程序

发布时间:2008-07-15 11:28:00来源(作者): 

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非行政许可审批办理程序

 

一、办理档案非行政许可审批的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法规科教处、经济科技档案业务指导处依照法定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负责办理档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宜。

办理办法、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及示范文本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信息网上公示。

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一)销毁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备案(桂政发[2007]4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第648项);

(二)城市建设档案馆接收规定范围以外档案审批(桂政发[2007]4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第649项);

(三)政府部门或者单位与外国团体和组织签订含有利用档案内容的协定备案(桂政发[2007]4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第650项);

(四)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桂政发[2007]4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第651项)。

三、设定非行政许可审批的法律依据

(一)销毁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备案

1、文件标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204项;涉及条款:“销毁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备案,实施机关:所在地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发布时间:2004年8月2日;文件类型:决定。

2、文件标题: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国家档案局发布的《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二项;涉及条款:“对拟销毁的档案造具清册,经企业领导人和企业资产清算机构负责人审核,企业主管部门批准,并向所在地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销毁。销毁档案需二人以上监督销毁,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销毁清册永久保存。”发布时间:1997年7月28日;文件类型:部门规章。

(二)城市建设档案馆接收规定范围以外档案的审批

1、文件标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208项;涉及条款:“城市建设档案馆接收规定范围以外档案审批,实施机关:城市建设档案馆所在地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发布时间:2004年8月2日;文件类型:决定。

2、文件标题:国家档案局发布的《城市建设档案归属与流向暂行办法》第九条;涉及条款:“城市建设档案馆接收本办法范围以外的档案应报请当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发布时间:1998年3月5日;文件类型:部门规章。

(三)政府部门或者单位与外国团体和组织签订含有利用档案内容的协定备案

1、文件标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205项;涉及条款:“政府部门或单位与外国团体和组织签订含有利用档案内容的协定备案,实施机关:省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发布时间:2004年8月2日;文件类型:决定。

2国家档案局发布的《外国组织和个人利用我国档案试行办法》第三条;涉及条款:“外国组织和个人根据与我国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签订的有关文化交流协定而利用我国各级国家档案馆的档案者,可通过签订协定的我国有关部门介绍,向有关档案馆提出申请。以其它途径利用中央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国家档案馆档案者可向国家档案局或有关档案馆提出申请;利用地区(市、州、盟)级和县(市、区、旗)级国家档案馆档案者可向国家档案局或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者须说明自己的身份和利用档案的目的与范围以及其它有关情况。除为查取本人及其亲属历史证明而利用档案外,申请皆应提前三十天送到”;发布时间:1991年12月26日;文件类型:部门规章。

(四)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

1、文件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涉及条款:“各单位的基本建设项目、科学技术研究、技术改造以及重要设备更新等项目进行鉴定或者验收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档案进行验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的档案,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进行验收。”发布时间:2007年5月31日;文件类型:地方法规

2《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的通知》第四条、第六条第三项。涉及条款:“项目档案验收是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未经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或通过项目的竣工验收。”“省以下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项目,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发布时间:2006年6月14日;文件类型:部门规章。

四、非行政许可审批范围、对象

(一)销毁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备案国有企业。

(二)城市建设档案馆接收规定范围以外档案的审批城市建设档案馆。

(三)政府部门或者单位与外国团体和组织签订含有利用档案内容的协定备案政府部门或单位。

(四)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重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

五、非行政许可审批条件

(一)销毁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备案

1、已对拟销毁的档案造具了清册;

2、经企业领导人和企业资产清算机构负责人审核;

3、经企业主管部门批准。

(二)城市建设档案馆接收规定范围以外档案的审批

1、能对拟接收档案的保管和利用提供更好的条件;

2、得到移交部门或组织的认同的;

3、不影响其他档案馆的档案接收范围的。

(三)政府部门或者单位与外国团体和组织签订含有利用档案内容的协定备案

1、我国政府部门或单位在文化交流等方面与外国组织和个人签订含有利用我国各级国家档案馆档案内容的协定的;

2、除为查取本人及其亲属历史证明而利用档案外,应在利用档案前三十天申请备案。

(四)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

1、项目主体工程和辅助设施已按照设计建成,能满足生产或使用的需要;

2、项目试运行指标考核合格或者达到设计能力;

3、完成了项目建设全过程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

4、基本完成了项目档案的分类、组卷、编目等整理工作;

5、项目档案验收前,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应组织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负责人以及有关人员,根据档案工作的相关要求,依照《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内容及要求》完成全面自检。

六、申请材料目录及示范文本

(一)销毁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备案

1、申请材料目录:

⑴申请书;

⑵拟销毁的档案清册(原件);

⑶企业领导人和企业资产清算机构负责人的审核意见(原件);

⑷企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意见(原件)。

2、申请书填写示范文本:

行政审批申请书

申请人:×××厂  联系电话:0771-2822027

法定代表人:张国军  职务:×××厂长

住所:广西南宁市望州路30号

申请事项:销毁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备案

事实和理由:本厂因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拟销毁一批经鉴定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并已获主管部门批准,依据国家档案管理相关法规,特向×××档案局申请备案。

附:有关材料 

申请人:(签章)×××厂

2007年5月5日

注:申请人是单位的,“年龄”和“性别”栏不填;申请人是个人的,“法定代表人”和“职务”栏不填。

(二)城市建设档案馆接收规定范围以外档案的审批

1、申请材料目录:

⑴申请书;

⑵对拟接收档案状况说明;

⑶对拟接收档案的保管和利用条件的说明;

⑷拟接收档案目录。

2、申请书填写示范文本:

行政审批申请书

申请人:××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联系电话:0771-2822027

法定代表人:杨国军  职务:×××馆长

住所:?? 广西南宁市古城路30号

申请事项:? 城市建设档案馆接收规定范围以外档案审批

事实和理由: 本馆因×××需要,经与×××单位(档案所有者)协商议定,拟接收该单位的×××时期的档案一批,共? 卷(件),依据国家档案管理相关法规规定,特向×××档案局申请行政审批

附:有关材料  

申请人:(签章)××城市建设档案馆

2007年5月5日

注:申请人是单位的,“年龄”和“性别”栏不填;申请人是个人的,“法定代表人”和“职务”栏不填

(三)政府部门或者单位与外国团体和组织签订含有利用档案内容的协定备案

1、申请材料目录:

⑴申请书;

⑵申请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⑶政府部门或者单位与外国团体和组织签订的含有利用档案内容的协定(复印件);

⑷利用档案的外国组织和个人的身份说明材料;

⑸利用档案的目的与范围以及其它有关情况说明材料。

2、申请书填写示范文本:

行政审批申请书

申请人:×××局  联系电话:0771-2822027

法定代表人:谢国军  职务:×××局长

住所:广西南宁市民主路80号

申请事项:政府部门或单位与外国团体和组织签订含有利用档案内容的协定备案。

事实和理由:本局因国际文化交流的需要,与×××国家××组织签订了长期的文化交流与合作协定,其中包含利用相关交流内容档案的事项,依据国家档案管理相关法规规定,特向×××档案局申请备案。

附:有关材料  份

申请人:(签章)×××局

2007年5月5日

注:申请人是单位的,“年龄”和“性别”栏不填;申请人是个人的,“法定代表人”和“职务”栏不填。

(四)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

1、申请材料目录:

⑴项目建设单位(法人)的档案验收申请报告;

⑵《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表》;

⑶项目建设及项目档案管理概况;

⑷保证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所采取的控制措施;

⑸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与归档情况,竣工图的编制情况及质量状况;

⑹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2、申请书填写示范文本:

行政审批申请书

申请人:×××工程  联系电话:0771-2822027

法定代表人:王国军  职务:×××总工程师

住所:广西南宁市望州路30号

申请事项: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

事实和理由:本工程已进入竣工验收期间,为保障工程竣工验收的顺利进行,依据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规定,特向×××档案局申请档案专项验收。

附:有关材料  

申请人:(签章)×××工程

2007年5月5日

注:申请人是单位的,“年龄”和“性别”栏不填;申请人是个人的,“法定代表人”和“职务”栏不填。

七、非行政许可审批流程图

《非行政许可审批流程图》见附件。

八、申请方式

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区直各职能部门的所有审批事项统一在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办理”等政务服务要求,我局四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统一集中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档案局服务窗口(以下简称“服务窗口”)咨询、申请和办理。

申请人到服务窗口提交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书(或报告)以及相应的申请材料,服务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服务事项收件通知书》。服务窗口对申请人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审查符合规定,即转入受理状态;材料审查不符合规定,由服务窗口出具一次性补正通知书,待申请人交齐补正材料后再予以受理。

九、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由服务窗口出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服务事项受理通知书》,并转交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法规科教处或经济科技档案业务指导处在3个或11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或到现场组织验收。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审批或者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职权范围的,由服务窗口出具《档案非行政许可审批不予受理通知书》。

十、审查与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分管局领导在2个工作日内对档案非行政许可审批申请进行审查后,依法做出非行政许可审批决定: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非行政许可审批申请,制作准予档案非行政许可决定书;

(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或者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制作不予档案非行政许可决定书。

十一、送达

服务窗口根据审查决定在2个工作日内制作和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书,并出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服务事项办结通知书》,对不予档案非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本规定自批准之日起施行,并在广西档案信息网上公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

2008年1月10

附件:档案非行政许可审批流程图:

(一)

销毁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备案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二)

城市建设档案馆接收规定范围以外档案审批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三)

政府部门或者单位与外国团体和组织签订含有

利用档案内容的协定备案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四)

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