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档发〔2018〕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转发国家档案局关于进一步筑牢安全防线确保档案安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6 12:00:00来源(作者):
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转发国家档案局关于进一步筑牢安全防线确保档案安全的通知
桂档发〔2018〕16号
各市、县(市、区)档案局(馆),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直驻桂单位档案部门:
现将《国家档案局关于进一步筑牢安全防线确保档案安全的通知》(档发〔2018〕1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一、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迅速组织传达学习《通知》要求,并把贯彻落实《通知》要求与学习贯彻2016年4月国家档案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意见》和2017年6月全国档案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充分认识档案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把档案安全作为重中之重抓紧抓好。
二、认真按《通知》要求从切实抓好档案安全责任落实、深入开展档案安全风险排查、不断完善档案安全防护措施、建立健全档案安全长效机制等四个方面进行对照检查,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档案实体和档案信息绝对安全。
三、请各市档案局于2018年10月15日前将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和开展自查自纠情况,书面报告自治区档案局。自治区档案局将结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等工作对部分市、县(市、区)档案馆和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直驻桂单位档案部门进行档案安全检查。
附件:《国家档案局关于进一步筑牢安全防线确保档案安全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