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阅中心及展馆开放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08:00 -12:00
下午:15:00 -18:00
查档及观展预约咨询: 0771-5852963
发布时间:2012-02-21 10:31:24来源(作者):
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
关于开展档案安全检查的通知
桂档办〔2008〕26号
各市、县(市、区)档案局:
为切实加强各级档案馆安全工作,确保档案安全,根据全区档案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档案局决定在全区档案系统开展档案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档案安全检查时间及范围
档案安全检查从2008年5月中旬开始至6月中旬结束,检查范围包括全区市、县(市、区)档案馆。
二、档案安全检查内容
(一)档案安全保管情况。
(二)档案保密工作情况。
(三)档案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四)档案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
(五)档案安全保管和保密人员职责履行情况。
(六)档案库房、利用查阅场所、计算机房、档案管理系统、消防系统、防盗系统、消毒室和电力照明线路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三、档案安全检查的组织与实施
全区各市、县(市、区)档案局(馆)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采取普遍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检查工作要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消除隐患,确保档案的绝对安全。各市档案局(馆)于2008年6月15日前,将本局(馆)及所辖县(市、区)档案局(馆)此次档案安全检查和整改工作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自治区档案局。
自治区档案局于6月下旬对部分市、县(市、区)档案局(馆)的档案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全区开展档案安全检查的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
2008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