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馆公众节假日提供档案利用服务公告

发布时间:2012-02-21 10:31:24来源(作者): 

 

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馆

公众节假日提供档案利用服务公告

 

桂档馆〔20082

 

为满足社会各界公众对档案利用的需要,自2008410日起,本馆实行公众节假日提供档案利用服务,利用者只需在节假日前一天提出预约,本馆将满足其查档需要。

地址:南宁市星湖路北一里3

邮编:530022

电话:585296313393642101

 

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馆  

2008410   

 

 

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馆

档案利用工作服务承诺

───────────────────────────

 

 

一、树立方便群众、热情服务的观念,工作主动,态度热情,讲究文明用语和服务礼仪。

二、严格实行三项制度,及时办理符合政策规定的事项,保证利用者对档案利用的需求。

三、对直接到馆查阅的利用者当场予以受理,当时无法满足利用者查询需求的,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利用者通过电话、传真、信函和电子邮件查询的,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四、实行公众节假日提供档案利用服务制度,利用者只需在节假日前一天提出预约,本馆将满足其查档需要。

 

 

 

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馆

     200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