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秀峰区档案局园区资料室接收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府补贴村民档案

发布时间:2017-05-05 10:19:46来源(作者):桂林市秀峰区档案局 

 
    近日,桂林市秀峰区档案局园区资料室接收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府补贴的自然村村民档案(第十七、十八批次),共计429户。
    符合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府补贴条件的村民,是因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依靠土地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且在征地时仍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以及享受本村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含户籍“空挂户”和企事业单位离退休、退职返乡人员),根据《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秀峰区被征地农民培训就业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予以发放养老保险政府补贴,其中含被征地农民独生子女户发放提高5%的养老保险政府补贴。
    在档案管理工作中,秀峰区档案局园区资料室严格按照档案制度及时为被征地农民养老补贴村民档案编制全宗号,进行归档整理,按户装订成“件”,并及时将档案信息录入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目前,秀峰区档案局园区资料室现存放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府补贴自然村村民档案(第一至十八批次)共2556户,每户档案严格规范管理,确保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府补贴的村民档案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