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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2-21 10:33:43来源(作者):
广西壮族自治区归档文件整理质量标准
为了做好归档文件整理工作,确保归档文件整理质量,维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历史的真实面貌,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有效地为社会各项工作服务和为国家积累史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管理条例》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归档文件质量规则》等有关业务规范,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归档文件整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归档文件整理的原则是:遵循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不同年度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质量要求包括:
一、文件归档范围(40分)
(一) 归档文件齐全完整(30分)
立档单位在其职能活动种形成的、办理完毕、应作为文书档案保存的各种纸质文件材料,包括作为文书档案的附件是其他形式、载体的档案材料。
(二)归档范围准确。(10分)
二、归档文件整理(60分)
(一) 文件整理符合要求(20分)
1.一般文件每份为一件;文件正文与定稿为一件;正文与附件为一件;原件与复制件为一件;转发文与被转发文为一件;报表、名册、图册等一册(本)为一件;来文与复文可为一件;重要文件的草稿各为一件。(5分)
2.装订符合档案保管要求,便于利用。装订时,正本在前,定稿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原件在前,复制件在后;转发文在前,被转发文在后;来文与复文为一件时,复文在前,来文在后。(5分)
3.对破损的文件应予修整;字迹模糊或易褪变的文件应予复制,复制件附于原件后一并归档。整理归档文件所使用的书写材料、纸张、装订材料等应符合档案保护要求。(5分)
4.每一件文件有完整的页码。(5分)
(二) 归档文件分类合理(30分)
1.文件按其形成的年度分类(3分)
2.归档单位必须制定合理的分类方案。归档文件应在其全宗内,按照分类方案进行分类。同一全宗只能选择一种分类方案并保持分类方案的稳定。(7分)
3.保管期限划分准确。(20分)
(三) 归档文件排列编号(4分)
1.归档文件应在分类方案的最低一级类目内,按时间排列。成套性文件可集中排列。(2分)
2.归档文件应依分类方案和排列顺序逐件编号,在文件首页上端空白位置加盖归档章并填写相关内容。(2分)
(四) 编制归档文件目录(4分)
归档文件应依据分类方案和室编件号编制归档文件目录。来文与附文作为一件时,只对复文进行编目。对文件材料的题目不要随意更改和简化,没有题目应拟写题目,有题名但无实质内容的亦应重新拟定,外加“[ ]”。
(五)归档文件装盒(2分)
归档文件按室编件号顺序装入档案盒,并填写档案盒封面、盒脊及备考表等项目。要求字迹清楚、整洁美观。
注:1。本标准为百分制,80分为合格,90分为优秀。
2.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