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2-21 10:35:17来源(作者):
1993年6月23日,经国务院批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通知成立防城港市,原享受的沿海开放城市、民族自治县、边境贸易等优惠政策一律不变。
档案存于防城港市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