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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2-21 10:34:33来源(作者):
清政府宣布南宁开埠
1907年元旦,清王朝开放南宁为沿江通商口岸。
这是设于南门(今中山路)外商埠河岸的办事处
上世纪40年代南宁洋关码头旧景
三十年代的南宁河西渡轮
1907年1月1日(清光绪三十二年十一月十七),清政府照会各国公使,宣布南宁开关。辟城东南临江一带为商埠区,建海关署。以左江道为海关监督。订立《南宁开埠章程》,声明南宁为自开商埠,外国不得设立租界。3月17日,南宁海关正式开关。这是南宁与外国通商之始,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主动将本国内河商埠对外开放。
最早的海关
清光绪三十二年十一月十七日(1907年1月1日),清王朝税务处批准南宁开辟为沿江通商口岸,南宁正式开为商埠,这是南宁与外国正式通商之始。因关员未到,延至光绪三十三年二月初四(1907年3月17日),南宁关正式成立,关址在河堤路,7号为关公署(今广西军区院内),6号为税务司公馆(今河堤路14号)。南宁关内设秘书、会计、总务、监察4课。在南宁车站(今共和路58号)及田东、百色、贵县、横县设分卡。南宁关从成立到1930年,税务司先后由德国、英国、法国、奥地利、美国等国人担任。1914年以前外国籍职员占多数,到1931年才没有外籍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