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参加全国“城考”城市公众环境保护满意率提高

发布时间:2012-02-21 10:33:22来源(作者): 

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受环保部的委托,于2008年12月对全区包括南宁等16个城市开展2008年度“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的调查。调查范围包括:公众对本市空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环境卫生、环保教育、投诉解决渠道6个方面的评价。在国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体系中,城市环保公众总满意率得分达到85分以上为优秀。

 

  2008年我区参加全国“城考”的16个主要城市环保满意率评价得分如下:桂林市为86.58分,北海市为77.15分,柳州市为72.58分,钦州市为68.89分,凭祥市为68.76分,南宁市为68.34分,崇左市为66.83分,东兴市为64.52分,桂平市为64.5分,河池市为64.02分,宜州市为60.01分,防城港市为59.96分,来宾市为52.06分,玉林市为51.24分,贵港市为49.52分,贺州市为49.25分。

 

  去年我区各城市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环境保护建设力度,使得公众环保满意率评价比2007年有较大幅度提高。桂林市成为我区首个公众环境保护满意率达到全国环保城市模范标准的城市。从可比城市看,北海、柳州、南宁、钦州、宜州和贺州市环境保护满意率也比上年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记者 李新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