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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2-21 10:33:14来源(作者):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日前决定用三年时间开展以改造“竹筒房”为重点的城乡风貌改造,加快形成以蓝天白云、青山绿树、碧水红瓦为代表的,展现民族和地方特色的壮乡建设风格。
广西从2006年起实施“城乡清洁工程”,重点针对城乡普遍存在的垃圾乱扔、摊位乱摆、广告乱贴、车辆乱停、工地乱象等“五乱”现象进行综合治理。这使得广西城乡面貌得到显著改善,“城乡清洁工程”也成为展示广西新形象的“名片”和“窗口”。
即将启动的城乡风貌改造则有望使上述工程的成效得到进一步深化。据介绍,长期以来,广西一些地方建筑外观杂乱、品位不高,尤其是独立式长进深、窄开间的“竹筒房”,不仅建筑外观无特色,而且采光不足、通风不好,有的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安全隐患,这是广西城乡建设中亟待整治的一大顽疾。
根据《广西城乡风貌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城乡风貌改造将覆盖全自治区城乡,具体包括各市、县(市、区)、乡镇,以及主要交通干道两侧的村屯、旅游景区景点周边的村屯等。其主要任务,一是根据条件分别采取拆除重建、局部调整改造或外立面和周边环境改造等方式对“竹筒房”实施改造;二是对“竹筒房”改造区域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城镇基础设施、市政公共设施的配套建设,规范商铺店名和广告悬挂,实施管线下地工程。
据了解,这一工程将从2009年9月延续至2012年9月,用3年时间分4期组织实施,其中包括南宁——百色高速公路沿线村镇、右江河谷走廊沿线村镇的城乡风貌改造试点,1万个左右的自然村风貌改造等。
据介绍,广西将成立自治区城乡风貌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各地也将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组织领导工程的实施。在资金筹措方面,将坚持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的原则,引入市场机制,多渠道筹措城乡风貌改造资金。自治区本级财政将承担约30%的年度财政补助额度,其余70%由市、县财政承担,此外还将通过金融机构、建立融资平台等,积极探索多样化的投融资模式。企业投资参与城乡风貌改造的,将享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