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南宁举行

发布时间:2012-02-21 10:33:11来源(作者): 

为期3天的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9月26日上午在广西人民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声琨主持会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恒、刘新文、邵博文、莫永清、覃瑞祥、罗黎明,秘书长文明出席会议。

 

    会议分别听取了自治区副主席林念修作的关于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的报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罗殿龙作的关于加强民事执行工作维护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少康作的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维护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莫永清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听取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先明作的关于检查《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庆宁作的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袁光荣作的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曾学愚作的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将审议以上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和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及法规草案,审议有关人事任免议案等。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分别向会议书面提交了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农村饮水安全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2009年广西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情况的报告。

 

    自治区副主席林念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罗殿龙,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少康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