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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2-21 10:33:08来源(作者):
一项旨在把广西首府南宁打造成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建设规划近日通过专家评审。根据这一规划,南宁市将通过约20年的建设成为依托广西,面向东南亚,服务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
经过多年发展,南宁已逐渐成为中国大西南新兴的经济中心之一。2008年初中国国务院批准实施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要把南宁建设成为“区域性金融中心”的目标。
据统计,南宁市生产总值连续7年实现两位数增长,财政收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全部工业总产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近年均实现了20%以上的增长速度。
据南宁市副市长刘长林介绍,目前南宁已基本形成以银行、证券、保险为支柱,以基金、期货、投资公司为补充的金融服务体系,初步具备了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技术基础。
目前南宁市拥有银行机构19家,其中政策性银行2家,国有商业银行4家,股份制商业银行8家,区域性商业银行1家,外资银行3家,农村信用联社1家;各类保险公司25家;证券公司法人机构1家;基金管理法人机构1家;注册登记的担保机构40余家。全市共有银行营业网点959个,证券营业部19家,期货营业部13家。
2008年南宁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贷款余额分别占广西存、贷款余额的33.13%和45.95%;全年实现各类证券代理交易量占广西证券交易总额的51.25%;实现期货代理交易额占广西期货经营机构成交额的99.94%;各类保费收入占广西保费收入的25.28%。
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办官员陈建林认为,建设南宁区域性金融中心,既是南宁自身加快发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需要,也是广西区域协调发展乃至于国家区域总体布局的需要。
根据规划,南宁市将在短期内夯实构建金融中心的经济基础,建立区域筹资型的金融中心,至2030年远期目标是建成依托广西,立足西南,服务泛北部湾经济区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面向东南亚的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