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扩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 15种产品免费通行

发布时间:2012-02-21 10:33:04来源(作者): 

广西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范围扩大

 

15种广西特色农产品运输可免费通行

 

广西新闻网南宁讯(记者李沛 通讯员彭国峰)

今年初,交通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通知》,对鲜活农产品具体品种进行了进一步界定。3月17日,记者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了解到,为加强广西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的管理,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物价、农业等部门联合下发了《转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该通知在国家出台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的基础上,增加了生鲜茉莉花等15类广西特色的农产品品种享受广西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免费政策。

 

广西特色农产品列入绿色通道,使广西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优惠政策更符合广西实际情况,特色农产品的生产和运输业户可以得到实惠。通知要求,对有违法行为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广西现行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目前,对区内外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一律实行无差别减免通行费政策,凡整车(核定装载量达80%以上)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在通过广西范围内的所有公路、渡口、收费站时,一律免收车辆通行费。但对于超限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按照超限运输车辆收费标准计重收取通行费,不享受免费政策。

 

对假冒、违法超限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以及有其他违法行为、拒绝通过指定车道或拒不接受查验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可不给予绿色通道免收车辆通行费的优惠政策。

 

从通知下发之日起,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与农业厅于2005年12月1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我区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交基建〔2005〕119号)将停止执行。

 

相关链接

 

广西新增加15种特色农产品品种

 

未加工的生鲜茉莉花、生鲜菜用玉米,新鲜的花生、淮山、粉葛、马铃薯、慈菇等新鲜蔬菜种类;果蔗、保鲜瓜果、新鲜板栗等新鲜水果种类;未加工的冰鲜鱼、虾、蟹,驯化的七彩山鸡,新鲜的家畜肉和家禽肉(不含冷藏肉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