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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2-21 10:32:59来源(作者):
如何才能吸引更多的企业总部在南宁“筑巢”?7月14日,记者从南宁市加快总部经济发展新闻发布会获悉,目前南宁市已把发展总部经济作为新的经济发展亮点。南宁市委、市政府近日下发《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和鼓励总部经济发展的暂行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两个文件,配套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希望迅速运转南宁“总部经济”。
撩开“总部经济”面纱
对南宁市民来说,“总部经济”是一个让不少人听起来感觉陌生的词。其实,自从2003年“总部经济”在北京被炒热以来,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南京等城市均先后提出和实施“总部经济”发展战略。国内有关调查报告显示,总部经济是城市产业升级、品位提升的动力引擎,也是政府推进城市国际化进程的战略选择。
对“总部经济”的概念,新闻发布会上,南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家斌这样解读:总部经济是总部企业充分聚集、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强力带动和辐射作用的经济形态,具有知识含量高、产业关联度强、集聚带动作用大,已成为城市竞争力和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
“总部经济”不仅能鼓起城市“钱袋子”,还能够为入驻城市同时带来税收贡献效应、产业乘数效应、消费带动效应、劳动就业效应、社会资本效应等五种效应。
新出台的《决定》,描摹出了未来几年内南宁总部经济的发展前景: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总部经济的规模明显提高,争取每年引进1~2家综合型总部企业、3~5家职能型总部企业落户南宁市,争取尽快培育一批总部企业进入全国500强、行业500强;总部经济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稳步提高,总部企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逐年提高,总部企业对地方税收的贡献逐年增加;初步建成区域性国际总部基地。
周家斌表示,目前南宁市总部经济的发展重点从类型来讲主要有三种,即:重点发展具有决策管理、行政管理、资产管理、资金结算管理、研发管理、采购管理等综合职能,竞争力强、影响力大的综合型总部企业;着力发展行业带动能力较强、影响力较大、发展相对成熟、企业规模较大的职能型总部企业;加快发展基础较好、竞争力较强、发展潜力大,具有部分总部职能的成长型总部企业。
据悉,南宁市在五象新区核心区规划设立了一个相对集中的总部基地,基地内将通过政策等手段鼓励建设200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
“总部经济”南宁有优势
南宁市发展总部经济还处于起步阶段,总部经济发展水平与上海、北京、广州、深圳等地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为此,不少人就会问起,南宁发展总部经济究竟有什么优势呢?
“作为北部湾核心城市,中国与东盟交流与合作的桥头堡,南宁有着它独特的优势。”周家斌分析,南宁除了享有独特的政策重叠优势外,还有独特的地域优势。比方说,北京和深圳面对的是相对较发达的国家,而广西面对的则是东南亚国家,发展相对落后一些。“其实,经济差距越大,贸易可产生的动力越大,这一点也是其他省市所不具备的优势”。
记者了解到,南宁市对在“总部”设在南宁的企业作了一次“摸底”。目前入驻南宁的具有总部经济特征的总部企业约有70家,主要分布于制造业、物流业、商贸业、金融保险业、运输业、重化工业、食品工业等10余个行业。2008年全市具有总部特征的企业上缴税收131亿元(含上缴自治区)左右,其中上缴南宁市税收约41亿元,占全市财政收入的21.5%左右,“总部经济”雏形已初步形成。
特别是以南宁市五象广场为中心的中央商务区,已具备成为总部经济聚集区的条件,这里聚集了电信、移动、联通等国内通讯行业龙头企业,以及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等多家银行。据了解,金源CBD现代城已有140多家企业进驻,其中有近50家在此设立了总部基地。
新闻发言人表示,目前南宁市形成了以工业园区、铝加工、制糖与造纸、生物工程与制药、电子信息产业、生物产业、农产品深加工等创新基地为主的区域性特色产业集群,集聚了一批规模较大、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较强的总部型企业,总部经济特征初步显现。
企业总部进南宁优惠多
为了吸引国内外的总部企业在南宁投资,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南宁市发展总部经济的两个文件,政策规定“含金量”高,吸引力强。
从今年开始,市政府每年从产业发展资金中统筹安排一定资金专项用于扶持南宁市总部经济的发展。其中,从2011年到2015年,每年安排不低于1亿元资金专项用于扶持南宁市总部经济的发展。专项扶持资金主要用于鼓励国内外企业在本市设立总部,支持和鼓励总部企业持续加快发展,补助总部企业在本市购买、租赁总部自用办公用房,引进高层次人才等。
记者注意到,政策中非常显著一个特点就是,重视培育总部企业梯次。对总部企业不分国有与民营、内资与外资、已有的与新引进的,均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同时,还制定了不同领域、不同类别的综合总部企业、职能总部企业和成长性总部企业认定标准,对总部企业类型进行划分,特别是针对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优势企业,建立科学的梯度扶助机制,明确分类扶持政策。
在推进措施中,加大了对总部经济发展的财政扶持力度。《决定》规定从2010年开始,每年安排总部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奖励国内外企业在本市设立总部;补助总部企业在本市购买、租赁总部自用办公用房;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等方面。2011年到2015年,将从市政府产业发展资金中统筹安排,原则上,当年安排不低于1亿元,支持总部经济发展。接下来南宁市财政局会同市投资促进局,将制定配套的《发展总部经济专项管理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财政对总部企业的具体奖励办法和有关操作细则。
在加强总部企业用地保障方面,《决定》也有特别的“交代”:将总部企业用地优先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满足总部企业用地需求。在开发区、城市新区开发建设和中心城区改造中安排一定总部企业用地。总部企业用地通过“招拍挂”等公开方式出让,并在出让公告中明确规划设计要点及竞买资格条件。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申请单独或联合建设总部楼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