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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2-21 10:32:56来源(作者):
为缓解物价上涨给困难群体生活带来的影响,广西将从今年11月起至明年2月,对城乡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发放4个月临时物价补贴。
据广西民政部门介绍,临时物价补贴的发放对象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陆地边境0至3公里范围内的农村居民和重点优抚对象。其中,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按每人每月15元的标准发放;农村低保对象和陆地边境0至3公里范围内的农村居民按每人每月10元的标准发放。
广西民政部门表示,各地将在本月20日前将临时物价补贴全部发放到群众手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