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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2-21 10:32:53来源(作者):
随着来自中国、东盟10国、东盟秘书处和亚洲开发银行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联合专家组代表热烈掌声的响起,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纲领性文件《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正式通过。这是于2日在广西北海召开的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联合专家组第四次会议的历史性一刻。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通过标志着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在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历史以及中国—东盟全面合作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自2007年11月我国国家领导人在第11届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提出“成立联合专家组,就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开展可行性研究”倡议以来,2008年7月,来自中国、东盟10国和东盟秘书处、亚洲开发银行等专家成立了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联合专家组并着手开展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的可行性研究。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前三次联合专家组工作会议讨论和多次书面交换意见,于2011年初完成了《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可行性研究报告》。
这次会议通过的《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可行性研究报告》分为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的背景、可行性分析、合作模式、合作优先领域和行动建议等五个部分。报告认为,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是可行的,开展泛北部湾次区域经济合作,将有助于推动中国与东盟战略伙伴关系的发展,有助于深化和拓展双边经贸合作关系,有助于发展和完善次区域经济合作,有助于进一步加快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经济一体化建设步伐。
会议决定以《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联合专家组致中国—东盟经济高官会函》的形式,将《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联合专家组共同研究成果,提交中国—东盟经济高官会及中国—东盟经贸部长会议审核通过。
会议还通过了《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联合专家组第四次会议纪要》,就今后泛北部湾经济合作优先合作领域及措施建议等进行了讨论,提出了包括制定《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行动路线图》等在内的一些行动建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