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11年60亿地方政府债券于8月22日、29日发行

发布时间:2012-02-21 10:32:52来源(作者): 

日前,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广西发行2011年政府债券额度为60亿元。目前,这60亿元地方债券分别于8月22日、29日顺利发行。其中,3年期债券30亿元,利率4.01%;5年期债券30亿元,利率4.3%。

 

  根据自治区政府安排,今年发行的60亿元广西地方政府债券中,自治区本级与各市县债券规模各为30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安排的30亿元债券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配套(26亿元)和铁路建设(4亿元)等两个方面;各市县的30亿元债券,将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配套。与此同时,考虑到市县财政相对困难,为尽可能减轻其还债压力,自治区政府明确规定,自治区本级全部使用3年期债券,各市县全部使用5年期债券。

 

  据悉,参与广西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投标的承销商,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55家。自治区财政厅根据政府债券资金的安排计划,将于9月2日将应转贷各市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30亿元分别拨入各市、县财政国库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