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关于聘任第二批自治区级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专家的通知(桂档函〔2017〕53号)
发布时间:2017-06-08 16:53:00来源(作者):
桂档函〔2017〕53号
各市档案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经研究,决定聘任肖胜等18位同志为自治区级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专家,聘期五年。具体名单如下:
肖 胜 来宾市档案局 副局长 馆员
张献伟 贵港市档案局 主任科员 副研究馆员
黄富来 钦州市档案局 主任科员 馆员
左运源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水利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研究馆员
李 源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副研究馆员
颜 榛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馆员
周明梅 北海市路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师
唐春梅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 高级工程师
周媛媛 柳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副研究馆员
黄锦旺 广西大学档案馆 馆员
刘朝文 广西师范大学档案馆 副馆长 馆员
向春华 广西医科大学 副研究馆员
黄夏基 广西民族大学 教授
谭燕萍 广西民族大学档案馆 副馆长 副研究馆员
刘迎春 广西科技大学档案馆 馆长 研究馆员
刘识文 广西中医药大学 馆员
江佩琼 梧州学院 副研究馆员
邓晓珺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副研究馆员
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