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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风情
南宁壮族的婚俗
发布时间:2012-02-21 10:34:35 来源(作者):
南宁市图书馆网站
择偶
南宁壮族流行一夫一妻制。郊区壮族男女青年的择偶方式一般有3种:一种是男女双方在相互接触交往或歌圩中相识看中,经父母同意,遣媒提亲;二是父母看中后遣媒提亲;三是由媒人介绍撮合,从中沟通说项,并按传统礼俗履行程序才能成婚。
女方择夫的标准,主要是看男方的相貌人品,健康正直,聪明勤劳,有手艺;其次是看男方的家庭条件,诸如房屋几间,兄妹几个,家庭经济状况。男子则主要注意女方的相貌人品,要求女方健康、勤劳、贤慧、手巧、貌美。但女子的年龄一般要比男子略小。如男女双方情投意合,男方即正式择日邀请女方到家中来,给自己家中的父母认识;女方亦趁此机会察看男方的家境家风,俗称此行为"看家"。"看家"之日,女方邀请一女友或姑嫂为伴,偕同媒人一起到男家。男家即备宴招待。如男家认可,则由女方择日请男方到女家"认亲"。认亲之日,男方也邀请一同龄男友作伴,由媒人带领,携猪肉、阉鸡、酒等礼品前往女家。女家则用男方带来的肉、鸡和酒等礼品,请房族中老人前来喝"认亲酒"。女方以一对布鞋和毛巾相赠。
订婚
当男女双方认识中意和互访后,双方家庭亦认可这门亲事,男家父母就请媒人到女家去取其女的生辰"八字"(即出生的年、月、日、时)。男家即把女方连同自己儿子的生辰拿给算命先生测算,看其属相和生辰是否相合或相克,如属相相克,婚事往往会告吹。如属相相配,男方就择日(提前告知女家,以作准备)携礼物前往女家,礼物包括米酒、猪肉、鸡、糍粑、布料(过去还有槟榔)等,作为正式定婚礼。女家则以男方带来的物品备办酒席,请族中各家老人代表来吃"定婚酒"。女方也回赠男方糍粑、鞋、毛巾和一块布料等物。男方母亲把女家所送的糍粑分给本族和邻里各家(每户一块),意为通报儿子订婚之事。此后,其女子便视为男家的成员,经常来往,农忙季节,前来帮忙。按传统习俗,订婚后如女方因种种原因单方中断其婚事,则要退赔订婚之物及其费用;若男方主动中断其婚事,女方可不用退还。
结婚
结婚一般多选在秋收后农历十月至十一月举行,而且要根据《通书》择定吉日。在结婚前1个月左右,男方就把聘金彩礼送到女家,以便备办嫁妆。酒、肉、米、鸡等礼品,则于婚礼前一天送到女家。聘金多少一般是根据双方的经济条件而定。女家主要是用男方送来的酒肉招待宾客。
结婚时,男女两家都办酒席。女家置办的"嫁酒"则比较简单,前来吃嫁酒的主要是舅父一方的亲戚和家族里的人,一般多是女性以及新娘所结交的姐妹。来者都送一份礼物,包括封包(钱)、米、布料、鞋、毛巾和其他生活日用品。结婚这天,男家操办的酒席相当隆重,少的20席至30席,多的50席至60席甚至上百席,菜肴流行12大碗(盘),即12道莱。前来喝结婚喜酒的亲友,贺礼主要是封包(钱)、大米、镜屏;舅父还送2托年糕和1 套新衣服给新郎。
解放前,南宁壮族有结伴以山歌迎送新娘新郎的习惯。以对唱山歌迎送新娘的习俗,至今一些地方依然存在。在出嫁的前一天晚上,新娘家热闹异常,年老的来客交相述,年轻的众姐妹则帮助新娘收拾整理嫁妆,有的地方还兴唱"哭嫁歌",其内容主要是诉说父母的养育之恩和难舍之情。深夜人静,其家中则灯光通明,泣哭声和歌声时起时伏,情深意切。迎新时,男方由一位通晓礼、经验丰富、能说会道的中年妇女带领迎亲队伍前往女家。迎亲队伍中由手持雨伞的巫师负责在前面"驱鬼开道",后跟1对唢呐手、4个扛彩旗、2个举着悬挂灯笼的竹竿和若干负责抬嫁妆的青年小伙子,并备有一顶花轿,一路吹吹打打,笑笑,气氛欢快活跃。当迎亲队伍到达女家时,由女方司仪迎接入屋,奉座献茶敬烟后,由男方带队妇女与女方家人安排装抬嫁妆之事。出嫁时辰一到,新娘更是哭声切切不愿离去,最后在众姐妹的劝慰和簇拥下,才依依不舍地出门上轿。上路时,司仪在前,新郎偕同新娘在后,唢呐手以及送或迎新娘者依次居后,沿途唢呐高奏,鞭炮声声,热闹非凡。新娘进村时,村中老少三五成群站在路旁,翘首以观盛况。新娘行至男家门口时,婚礼达到高潮。新娘在司仪和新郎陪伴下,下轿入门,此时唢呐声、鞭炮声和人们的欢笑声交织在一起,人们争相目睹新娘的靓容。人门后,由司仪主持拜堂仪式,先拜天地,后拜祖先,再拜父母双亲,然后才入洞房。午饭后,众亲戚列坐厅堂,新郎和新娘在司仪的引导下,端着茶盘按照辈份大小依次给各位亲戚献上糖茶;饮茶后各人即给新娘一封包。过后,其封包由新娘拆开,钱归新娘所有。
解放前,南宁一些地方有早婚和"不落夫家"之俗。解放后,随着壮族人民科学文化水平及其思想觉悟的提高,以及《婚姻法》的颁布,旧式婚姻习俗逐步改变,早婚和"不落夫家"婚俗亦随之消失。包办婚姻以及婚姻中繁琐陈旧的封建礼规和迷信活动逐步改变,本民族固有的恋爱自由、婚姻自主、节俭办婚事的优良传统和具有时代新风尚的婚俗得到恢复和发扬,繁琐的礼仪亦逐步简化,双方到乡政府领取结婚证才算是合法婚姻;新娘出嫁坐轿之俗也早已消失,取而代之的步行、用自行车迎送乃至乘坐拖拉机或小轿车。
招婿入赘
南宁一些壮乡,有招婿入赘之俗。招婿者多为独女或多女无男儿家的长女,入赘者多是家中兄弟多、田地和房屋少者;或是交通不便、经济较为落后、生活条件艰苦,在本地难找对象或本人也想变换生活环境的偏僻山区的男子。结婚仪式比较简单,一般是由媒人介绍,也有的是双方在某个社交场合中相识。双方相中后,其男子常到女家,一旦女家父母认可同意,即可成婚。结婚日亦须择定吉日。届时新娘和几个女友到男家接回新郎,设几桌酒宴请舅父和家族邻居的老人吃喜酒。女家把入赘女婿当作亲生儿子看待,可继承女家财产,不受社会的歧视。入赘男子负有赡养女家老人和抚养弟妹的义务。若离婚,男方只能带走自己的衣物和一些生活用品。
寡妇再嫁
南宁壮族妇女年轻丧偶,一般可再嫁(古称"再醮"),社会不歧视。寡妇再嫁时只能带走自己的衣物,然后悄然回到娘家,再由几位亲属妇女送至新夫家。夫家也不大办酒席,只备些酒菜款待房族中的老人或自己的好友即可。寡妇改嫁时,其子女可以跟随,
但要经过原夫家人的同意,新夫有责任和义务负责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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